王俊生 刘明华因保管不善,将房权证唐(个)字第00223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俊生 刘明华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