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全讯网址导航 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唐政规〔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0008全讯网址导航 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5月15日第五十次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娱乐赌博网址大全 2021年10月13日印发的《0008全讯网址导航 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2021〕1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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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9日
0008全讯网址导航 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树立和培育质量标杆,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质量管理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保定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保政规〔202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0008全讯网址导航 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县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选、表彰、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县政府质量奖是娱乐赌博网址大全 在质量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分为县政府质量奖、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组织,以及质量工作成效显著,对促进质量强县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四条 县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选、表彰、监督、管理等活动,遵循以下原则:
(一)广泛发动、自愿申报;
(二)科学合理、客观公正;
(三)严格标准、好中选优;
(四)能上能下、动态管理。
第五条 县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和《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评价标准(2022年版)》、《河北省政府质量奖个人奖评价标准(2022年版)》为依据,重点参考《保定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保政规〔2023〕7号)。
第六条 县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原则上每2年评选1次,每届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3个,获奖个人不超过2个,提名奖不超过2个(含组织和个人)。
第七条 县政府质量奖的评选不向组织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申报组织和个人的经济负担。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0008全讯网址导航 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行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0008全讯网址导航 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定评审细则、制度等;
(二)组织、指导、监督评选工作的开展,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研究相关重大事项。
第九条 县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质强办)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负责0008全讯网址导航 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修)订评审标准、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等;
(二)受理0008全讯网址导航 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三)调查、监督申报及获奖组织和个人经营管理业绩、社会公德、社会责任及职业道德等;
(四)组建评审组或遴选评审机构,对申报组织、个人进行评审,监督考核评审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五)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向领导小组呈报评选结果,提出建议候选组织和个人的名单;
(六)受理并处理异议,处置投诉举报;
(七)根据委托履行县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的相关程序;
(八)组织对获奖者宣传,树立标杆,推广获奖组织和个人卓越绩效的经验;
(九)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条 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由县质强办负责聘请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的人员组成评审组,或者监督遴选的评审机构组建评审组。各评审组由2-3名评审员(其中含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评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具有大学及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5年以上的质量管理或相应专业技术方面的工作
经历,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及相应专业能力,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0008全讯网址导航 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三)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四)崇尚优秀质量文化,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及效益处于全市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其经营规模、利税、总资产贡献率达到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声誉良好;
(六)近3年内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行政处罚记录;
(七)近3年内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事故,无查实的重大及以上质量投诉,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 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且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质量工作不少于3年;
(三)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和成果,在提高行业质量水平、推动产业工艺和技能改进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四)积极学习和推广应用卓越绩效评价、六西格玛等质量管理新技术、新方法,积极组织或参与实施品牌培育、质量提升、体系认证、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小组等质量活动,为单位或区域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作出了突出贡献;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美德,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诚实劳动,作风严谨,廉洁奉公;
(六)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申报个人如为组织最高管理者,其所在组织应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六、七项规定条件。
第十三条 同一组织不得同时申报同一届的组织奖和个人奖。
第十四条 同一集团公司中任何一家公司获奖后,有效期内,集团中子公司、分公司申报县政府质量奖时,不再受理。鼓励其争创省市级、国家级政府质量奖。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通知公告。印发申报通知,通过媒体发布公告。
第十六条 申报推荐。凡符合县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的组织或个人,进行自我评价,填写《0008全讯网址导航 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由县有关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的行业协会推荐。
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注明。
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负责,签署审核意见后向县质强办推荐。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县质强办对申报主体的资格、申报渠道和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县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受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对不予受理的,向推荐单位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资料评审。县质强办筛选评审专家或由遴选的评审机构成立资料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形成资料评审报告,提出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和个人建议名单。
县质强办将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和个人建议名单及主要业绩、事迹在县级媒体或网站、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现场评审。县质强办筛选评审专家或由遴选的评审机构成立现场评审组,对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个人进行评审打分,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县质强办对资料评审、现场评审进行汇总,以累计得分从高至低为序,提出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授奖建议名单。
第二十一条 评议公示。县质强办将建议名单通过县级媒体或网站、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存在异议的组织或个人,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二十二条 审批表彰。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授奖组织和个人名单,报请县政府批准后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章 奖励及经费
第二十三条 获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奖励人民币5万元;获县政府质量奖的个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奖励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四条 县政府为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颁发奖金、证书、奖牌;为获得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颁发证书、奖牌。
第二十五条 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获奖组织的质量改进与创新、质量技术攻关、标准化建设、人员培训和优秀员工质量奖励、先进经验和成果的宣传等。
第六章 宣传推广
第二十六条 获奖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县政府质量奖用于产品、服务的标识或者产品、服务的质量宣传,不得出售、出租证书、奖牌,或者将其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第二十七条 获奖组织应制定提高质量水平和竞争力的新目标,不断应用质量管理的新理论、新理念、新方法,创造出具有本组织特色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第二十八条 获奖组织和个人应积极发挥质量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持续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按县质强办计划,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制度和方法等。获奖组织应为其他组织和个人学习其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负责和承担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忠于职守,公平公正,廉洁高效,依法保守被评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县质强办核实,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撤销其县政府质量奖荣誉称号,收回奖牌、证书和奖金,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一)获奖组织和个人弄虚作假,或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县政府质量奖的。
(二)获奖组织在国家、省、市、县产品监督抽查中,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
(三)获奖组织和个人有效期内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四)获奖组织和个人有效期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违纪情况及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 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对获奖组织有效期内进行1-2次回访,动态了解获奖组织的经营状况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督促其持续改进提升,不断追求卓越。
第三十二条 被撤销县政府质量奖荣誉的组织及个人,在5年内不得申报县政府质量奖。
第三十三条 县政府质量奖有效期为5年,期满可提出复评申请。经复评,继续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颁发奖牌、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娱乐赌博网址大全 2021年10月13日印发的《0008全讯网址导航 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2021〕111号)同时废止。